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信息名称: | 应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抚委发【2018】12号)、《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抚委办发[2018]73号)精神,经市委有关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副县级,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优化整合
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由原市地震局(抚顺地震台)所属市地震监测总站,原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煤炭工业局)所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以及省下放我的市法院所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市检察院所属市检察官教育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二、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地震监测工作。建设全市政府财力投资的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对社会力量地震监测台站提供技术服务。
(六)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 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贵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安全生产和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负贵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部
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库建设的技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3.安全生产事务和减灾救灾物资保障部
为安全生产培训与安全生产相关考试、考核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验、危险化学品登记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建立并维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为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预警、调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减灾、救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应急管理技术信息保障部
负责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提供技术支持,负贵电子设备、网络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贵为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审查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应急管理技术规范标准服务工作。
5.地震监测部
承担地震观测、地震前兆观测、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等职责,为防震减灾提供地震观测信息。负责对全市人文活动引发的采矿诱发地震、水库诱发地震等地震动灾害的监测和研究;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