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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局联合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

【信息来源:煤监科  信息时间:2020-03-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0〕10号)、《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复产复工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0〕27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东监察分局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辽东煤监字〔2020〕7号)等文件要求,3月17日—18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东监察分局与市应急管理局煤监科到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就“一通三防”、复产复工阶段安全生产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前制定了检查方案,并对检查人员进行分工,经过深入井下和地面查阅内业资料检查,发现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还存在安全隐患15项,除第9项责令企业于4月15日前整改完毕,其余14项要求立即整改。

 

市煤监科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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