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我科陪同市人大领导到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督察时,发现井下一名工人未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佩戴安全帽的问题,立即责成泰和煤矿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同时求该矿“举一反三”对煤矿“三违”问题专项检查,加强对入井人员管理。为认真落实此项问题整改到位,9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煤监科,专门对该矿进行复查。该矿对当事人、带班队长、分管副矿长分别进行处罚,并在全矿大会中通报批评,同时对全矿入井人员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加大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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