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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安全生产第一督导组到清原县开展“两节”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

【信息来源:清原县安委办  信息时间:2020-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全面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推动清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928日,市安全生产第一督导组组长抚顺市常务副市长李宏德带队到清原县进行督查检查,第一督导组成员分别有市应急局副局长李大成,市应急局科长范峰,市消防救援支队科长金丹丹,市应急局工程师庞海洋。县长吴振宇、县应急局局长倪兴伟、县消防大队队长刘晓晨与企业负责人员陪同检查。

 首先,县长吴振宇同志向李宏德副市长汇报了清原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随后第一督察组分别到抚顺市红透山铜矿与清原满族自治县隆烨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李宏德副市长深入企业车间进行督查并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随后,第一督查组来到我县住建局与南口前镇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查看相关内业资料,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情况、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表四清单建立更新情况、网格化建立与更新情况、本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隐患检查台帐记录等。

县长吴振宇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此次督查检查要求,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延伸,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稳定、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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