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
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
(第二批)的通知
辽应急规划〔2020〕6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科技研发单位积极性,推动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成果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根据《辽宁省征集推广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试行)》(辽应急规划〔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省应急厅、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征集与遴选工作,编制《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公共安全等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详见《实施方案》征集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效果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强,能推动科技进步并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发生,提升应急管理保障水平和能力。
2.具有先进适用性,在应用和推广中,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具有战略性,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可以推动科技和应急管理体系融合发展。
三、申报单位
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均可申报。
申报采取自愿方式并向推荐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申报表》(见附件2);
2.《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技术成果报告》(见附件3);
3.技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评价、技术鉴定、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明、技术标准、项目资助、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可靠性检测报告、中试验收报告、产品系列化说明和技术宣传等材料。
2019年已申报但未被纳入第一批《指导目录》的项目不需重新申报,直接参加第二批《指导目录》遴选,如在任一申报条件方面取得新成效的,可将新成效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安全生产协会。
四、推荐单位
各市应急局、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由市应急局牵头汇总并报送推荐材料。省应急厅、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中央驻辽企业、以及各省级行业协会可直接向省应急厅申报或推荐。
五、报送内容及方式
请各市应急局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加盖两部门公章的联合推荐函和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申报单位编制的《申报表》和《技术成果报告》(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一份)及技术证明材料(每页盖章的复印或扫描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扫描pdf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应急厅规划和科技处,材料汇总整理、形式审查和评审组织等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协会具体承办。
电子版材料以光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每个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申报领域+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附件电子版文件请到lnsajjghkjc@163.com电子邮箱(密码:81862338)“收信”功能区下载。
提交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将此次征集工作通知下发至辖区内所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尽可能扩大影响,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申报积极性。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内容准确、详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相一致。各市应急局和科技局应加强工作协调,严格申报项目审核,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应急厅:靳勇,024-86896019;吴涛,024-81862338(带传真),15541948987;电子邮箱:15541948987@163.com;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省应急厅规划和科技处,邮编:110032。
省科技厅:李岩,024-23983156,13309880190。
省安全生产协会:常旭,024-28510811;张忱,024-28510896(带传真),13609822371。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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