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定级评审、验收等程序,拟确定抚顺市鑫龙化工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公示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至8月21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庞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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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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