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第3号)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监局网站
信息时间: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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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年第3号)
2016年12月18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撤销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