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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安委办对县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  信息时间:2022-05-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全面完成,4月28日至5月27日,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组成督查组对全市7个县区安委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听取了各县区安委办的工作汇报,抽查了相关专题、专项方案牵头部门的相关见证资料,就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此次督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省安委会对我市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三年行动部分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各县区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评估报告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推进整改情况;三是各县区落实《辽宁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安委办2022〕14号)工作情况,同时抽查2-3个专题专项方案牵头部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专班运行情况及工作档案建立情况等(“一项任务一套资料”)。

督查组要求,一要各县区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肩负起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抓牢、抓细,各县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明确各时间节点、行动目标,对于重点工作任务要逐条逐项进行档案式管理,坚决确保“一项任务一套材料”;三要各县区安委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强化日常调度、督查和通报力度;四要提前谋划三年行动各专题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前收集资料整改,为“回头看”评估做好准备。五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本次督查共发现问题80项,责成各县区安委办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安委办。

 

 

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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