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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稳定

【信息来源:综合科  信息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2月2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通报了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宏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应急局局长李振主持会议并通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市应急局班子成员、三级调研员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肯定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效,指出了个别县区和行业部门存在的领导重视不够、专班人员配备不足、宣传发动不到位、个别行业牵头部门对本行业下级部门和监管企业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以及隐患排查不彻底、“四个清单”审核把关不严、界定不清等问题。

      李宏德常务副市长强调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一项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要按照全市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排查再整治,再调查再督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抓好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链条”,做到目标导向明确、问题导向清晰、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畅通,过程管控有效,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李宏德常务副市长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抓好高危行业排查治理,盯牢各类工程施工企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二要抓好道路交通行业的排查治理,特别是要针对年末客运、车流急剧增大的趋势,狠抓道路运输车辆管控;三要抓好民生领域的安全防范,扩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做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企业的安全检查,确保民生领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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