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上半年,各县区(包含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情况。全市发生各类死亡事故16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8%。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4人,其中,交通事故中受伤3人,非煤矿山事故中受伤1人。
2、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均上升20%;受伤事故1起,受伤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25%、30.8%;交通事故中受伤3人。
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农业机械未发生死亡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区(含经济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情况
顺城区、望花区、新抚区、抚顺县、新宾县未发生死亡事故;东洲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开发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东洲区、开发区去年上半年均未发生事故。清原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50%。
(三)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市安监局直管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市住建委、国资委、旅游委、农委、质监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等签状单位系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上半年死亡事故分析
(一)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分类情况
1、按行业和领域分
行业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采矿业 |
0 |
3 |
-3 |
危化企业 |
0 |
0 |
0 |
轻工业 |
0 |
0 |
0 |
农林牧渔业 |
0 |
0 |
0 |
制造业 |
4 |
2 |
2 |
建筑业 |
1 |
0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0 |
0 |
0 |
市政基础设施行业 |
1 |
0 |
1 |
合计 |
6 |
5 |
1 |
2、按经济类型分
经济类型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 |
2 |
1 |
1 |
私营企业 |
4 |
4 |
0 |
合计 |
6 |
5 |
1 |
3、按事故类别分
事故类别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机械伤害 |
1 |
0 |
1 |
高处坠落 |
2 |
0 |
2 |
坍塌 |
0 |
1 |
-1 |
触电 |
1 |
0 |
1 |
车辆伤害 |
0 |
1 |
-1 |
冒顶片帮 |
0 |
2 |
-2 |
物体打击 |
1 |
1 |
0 |
其他伤害 |
1 |
0 |
1 |
合计 |
6 |
5 |
1 |
4、按事故原因分
事故原因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对现场作业缺乏检查 |
1 |
4 |
-3 |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
5 |
1 |
4 |
合计 |
6 |
5 |
1 |
5、按属地分
属地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市直企业 |
1 |
1 |
0 |
县区企业 |
5 |
4 |
1 |
合计 |
6 |
5 |
1 |
6、按事故发生时段分
时间 |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1月份 |
1 |
0 |
1 |
2月份 |
1 |
1 |
0 |
3月份 |
1 |
0 |
1 |
4月份 |
1 |
2 |
-1 |
5月份 |
1 |
2 |
-1 |
6月份 |
1 |
0 |
1 |
合计 |
6 |
5 |
1 |
(二)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从行业和领域上看,非煤工矿商贸企业6起死亡事故中4起发生在制造业,反映出制造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薄弱,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发生事故企业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6起死亡事故中4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反映出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存在着安全投入资金力度不足和监管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从事故类型上看,高处坠落是易发事故类型,6起死亡事故中2起是高处坠落造成的,应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
从事故原因上看,6起死亡事故中5起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致事故死亡,说明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三违”现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防范和自救意识差,导致事故多发;另一起市缺乏现场作业经验造成事故死亡,说明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管理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从发生事故监管属地上看,东洲区和开发区发生事故占比很大,东洲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开发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应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从发生时段上看,每月都有事故发生,并没有明显的集中趋势。
三、工作建议
1、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并报安监局备案。
2、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行业的检查力度,集中治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加强巡查力度,做好危化品仓库、在建工程的监控,尤其是水源地附近的化工企业,提前做好应急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等引发次生事故。
4、加强应急管理,严格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需要时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在重大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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