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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安委办  信息时间:2018-07-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8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上半年,各县区(包含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情况。全市发生各类死亡事故16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1.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8%。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4人,其中,交通事故中受伤3人,非煤矿山事故中受伤1人。

2、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均上升20%;受伤事故1起,受伤1人。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25%30.8%;交通事故中受伤3人。

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农业机械未发生死亡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区(含经济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情况

顺城区、望花区、新抚区、抚顺县、新宾县未发生死亡事故;东洲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开发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东洲区、开发区去年上半年均未发生事故。清原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50%

(三)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市安监局直管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市住建委、国资委、旅游委、农委、质监局、交通局、城管局、水务局等签状单位系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上半年死亡事故分析

(一)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分类情况

1、按行业和领域分

行业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采矿业

0

3

-3

危化企业

0

0

0

轻工业

0

0

0

农林牧渔业

0

0

0

制造业

4

2

2

建筑业

1

0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

0

0

市政基础设施行业

1

0

1

合计

6

5

1

2、按经济类型分

经济类型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

2

1

1

私营企业

4

4

0

合计

6

5

1

3、按事故类别分

事故类别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机械伤害

1

0

1

高处坠落

2

0

2

坍塌

0

1

-1

触电

1

0

1

车辆伤害

0

1

-1

冒顶片帮

0

2

-2

物体打击

1

1

0

其他伤害

1

0

1

合计

6

5

1

4、按事故原因分               

事故原因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对现场作业缺乏检查

1

4

-3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5

1

4

合计

6

5

1

5、按属地分

属地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市直企业

1

1

0

县区企业

5

4

1

合计

6

5

1

6、按事故发生时段分

时间

2018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2017年上半年

死亡人数

同比增减(人)

1月份

1

0

1

2月份

1

1

0

3月份

1

0

1

4月份

1

2

-1

5月份

1

2

-1

6月份

1

0

1

合计

6

5

1

(二)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从行业和领域上看,非煤工矿商贸企业6起死亡事故中4起发生在制造业,反映出制造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薄弱,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发生事故企业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6起死亡事故中4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反映出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存在着安全投入资金力度不足和监管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从事故类型上看,高处坠落是易发事故类型,6起死亡事故中2起是高处坠落造成的,应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检查。

从事故原因上看,6起死亡事故中5起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致事故死亡,说明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三违”现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防范和自救意识差,导致事故多发;另一起市缺乏现场作业经验造成事故死亡,说明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管理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从发生事故监管属地上看,东洲区和开发区发生事故占比很大,东洲区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开发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应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从发生时段上看,每月都有事故发生,并没有明显的集中趋势。

三、工作建议

1、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并报安监局备案。

2、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行业的检查力度,集中治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加强巡查力度,做好危化品仓库、在建工程的监控,尤其是水源地附近的化工企业,提前做好应急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等引发次生事故。

4、加强应急管理,严格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需要时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在重大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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