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抚顺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整改,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的全市生产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0起、死亡10人(去年6起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上升66.7%,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去年1起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增加2起、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去年5起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上升20%;地方煤矿死亡事故1起1人(去年0起);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季度死亡事故分析
(一)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分类情况
1、按行业和领域分
行业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采矿业 |
0 |
0 |
0 |
危化企业 |
0 |
1 |
-1 |
制造业 |
3 |
1 |
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0 |
0 |
0 |
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 |
0 |
0 |
0 |
合计 |
3 |
2 |
1 |
2、按经济类型分
经济类型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有限责任公司 |
1 |
0 |
1 |
私营企业 |
2 |
2 |
0 |
合计 |
3 |
2 |
1 |
3、按事故类别分
事故类别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机械伤害 |
1 |
0 |
1 |
高处坠落 |
1 |
1 |
0 |
物体击打 |
1 |
1 |
0 |
合计 |
3 |
2 |
1 |
4、按事故原因分
事故原因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生产场所环境不良 |
0 |
1 |
-1 |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
2 |
1 |
1 |
对现场作业缺乏经验 |
1 |
0 |
1 |
合计 |
3 |
2 |
1 |
5、按属地分
属地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市直企业 |
1 |
0 |
1 |
县区企业 |
2 |
2 |
0 |
合计 |
3 |
2 |
1 |
6、按事故发生时段分
时间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1月份 |
1 |
0 |
1 |
2月份 |
1 |
2 |
-1 |
3月份 |
1 |
0 |
1 |
合计 |
2 |
2 |
1 |
(二)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从行业和领域上看,非煤工矿商贸企业3起死亡事故全部发生在制造业,反映出制造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薄弱,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从发生事故企业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反映出规下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存在着安全投入资金力度不足和监管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从事故类别上看,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容易造成事故,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事故原因上看,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致事故死亡2人,说明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三违”现象,从业人员教育教训不到位、防范和自救意识差,导致事故多发;对现场作业缺乏经验造成事故死亡1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管理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从发生事故监管属地上看,县区监管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应加大对监管企业的检查力度,减少企业事故的发生。
从发生时段上看,每月都有事故发生,并没有明显的集中趋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定,并报安监局备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传贯彻总书记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行业的检查力度,集中治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严把春季复产复工验收关。春季到来,天气回暖,一些行业领域陆续恢复生产经营,要重点对申请复产复工的煤矿、非煤矿山和小化工认真检查、验收,凡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组织专家对复产复工矿山和尾矿库进行会诊,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建筑工程开工前,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严格审查施工相关资质,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四)抓好汛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水利、国土、安监、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在雨季到来之前,以河流堤坝、水库堤坝、尾矿库、排土场、矿山、露天矿边坡、地下工程、施工现场为重点,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发现隐患要及时加固和排险,做好防大汛准备。
(五)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期间是旅游和群众出行的旺季,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把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关口;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抓好旅游道路交通运输、促销、集会等活动的安全监管,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1
1
对现场作业缺乏经验
1
0
1
合计
3
2
1
5、按属地分
属地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市直企业 |
1 |
0 |
1 |
县区企业 |
2 |
2 |
0 |
合计 |
3 |
2 |
1 |
6、按事故发生时段分
时间 |
2018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2017年一季度 死亡人数 |
同比增减(人) |
1月份 |
1 |
0 |
1 |
2月份 |
1 |
2 |
-1 |
3月份 |
1 |
0 |
1 |
合计 |
2 |
2 |
1 |
(二)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从行业和领域上看,非煤工矿商贸企业3起死亡事故全部发生在制造业,反映出制造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薄弱,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从发生事故企业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反映出规下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存在着安全投入资金力度不足和监管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从事故类别上看,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容易造成事故,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事故原因上看,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所致事故死亡2人,说明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三违”现象,从业人员教育教训不到位、防范和自救意识差,导致事故多发;对现场作业缺乏经验造成事故死亡1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管理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从发生事故监管属地上看,县区监管企业死亡事故占比依然很大,应加大对监管企业的检查力度,减少企业事故的发生。
从发生时段上看,每月都有事故发生,并没有明显的集中趋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定,并报安监局备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传贯彻总书记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行业的检查力度,集中治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严把春季复产复工验收关。春季到来,天气回暖,一些行业领域陆续恢复生产经营,要重点对申请复产复工的煤矿、非煤矿山和小化工认真检查、验收,凡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组织专家对复产复工矿山和尾矿库进行会诊,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同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建筑工程开工前,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严格审查施工相关资质,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四)抓好汛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水利、国土、安监、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在雨季到来之前,以河流堤坝、水库堤坝、尾矿库、排土场、矿山、露天矿边坡、地下工程、施工现场为重点,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发现隐患要及时加固和排险,做好防大汛准备。
(五)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一”期间是旅游和群众出行的旺季,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把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关口;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抓好旅游道路交通运输、促销、集会等活动的安全监管,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抚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