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安考办〔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5年辽宁省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辽宁省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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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保障 |
18 |
1.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自觉坚守“红线”。(2分) |
查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未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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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和4次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4分) |
查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少一次常务会议扣1分,少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扣0.5分;无主要领导出席少一次扣0.3分;无会议纪要或记录少一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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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年由县区政府组织开展,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要有部署、有总结。(5分) |
查检查通知和检查情况总结,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少一次扣1分;无检查情况总结的,少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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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数总和不低于对应类别的最低标准。乡(镇、街道)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并取得执法资格(其中专职人员保证1人)。(5分) |
查工资手册,总人数不到位的扣3分;查任命文件,乡(镇、街道)专兼职人员少于2人的,扣2分,无专职人员的扣1分;1人未取得执法证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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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县区应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并至少配备2名职业卫生专业监管人员。(2分) |
查编办批文,无专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的扣2分;编制少于2人的扣1分,未配备专业监管人员的扣0.5分。 |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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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
二、制度落实和隐患整治 |
16 |
6.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并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5分) |
查文件,县区五个全覆盖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未落实到位的,每发现1处扣1分;抽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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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4分) |
查文件,有1个部门、乡镇(街道)未签订责任状(书)的扣1分,未体现地区和部门重点工作的扣2分;未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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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3分) |
查文件,未设立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扣3分;使用率低于70%的扣1分,使用率低于50%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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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隐患防治水平。(4分) |
未建立“四个清单”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使用“四个清单”的,扣1分;未设立公路安全隐患台账的,扣1分,未按期完成公路隐患治理任务的扣1分。 |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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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
三、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 |
16 |
10.严厉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100%,非法违法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5分) |
查相关文件,未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扣4分;抽查企业时每发现一处非法行为的扣2分;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而造成死亡事故的扣2分;非法违法案件未按时查处和按期结案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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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大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力度。(5分) |
查文件,无整治措施的、无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每少一个行业扣1分;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性差或工作目标不明确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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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示设置率达90%;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70%。(3分) |
未制定和落实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计划的扣1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未告知或未设置警示标示的,发现一处扣0.2分;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未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发现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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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群众性活动。(3分) |
查相部署文件、活动方案、活动开展见证、总结等资料。未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扣1分,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少一项扣1分。 |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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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
四、事故处置与应急救援 |
16 |
14.事故报告及时、准确。(5分) |
一般事故迟报、漏报一起扣1分,较大以上事故迟报、漏报一起扣2分;谎报、瞒报事故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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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各类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3分) |
未按规定时限结案的,一起扣1分;事故责任未落实到位的,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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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本县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年至少修订一次),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4分) |
查文件资料,未制定(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预案内容针对性、操作性差的扣1分;矿山和危化企业未与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和建立联系,每发现一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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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立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2分) |
查重大危险源台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扣1分;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监控或监控措施、监控责任不落实的扣0.5分;无预案或预案针对性不强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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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地方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演练1次。(2分) |
查演练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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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14 |
19.督促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3分) |
抽查企业,对不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的,或不落实的,发现一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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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工程)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3分) |
查当年完成新改扩建设项目(工程)文件和“三同时”审查报告,有一个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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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培训。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3分) |
抽查企业,三类人员没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0.2分,每发现一人没定期培训的扣0.2分;企业“三级教育”未达到100%,每发现一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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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内容。(2分) |
抽查企业,未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的扣1分,档案不完善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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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督促企业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至少3年修订一次),并定期进行演练。(3分) |
抽查企业,未制定或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每发现一例扣1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未定期演练的扣0.5分。 |
指标 |
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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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考核指标 |
六、事故控制 |
20 |
24.杜绝各类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否决项) |
发生一起重大以上事故的,取消达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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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效遏制各类较大事故的发生。(10分) |
每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扣5分;发生三起(含三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取消达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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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之内。(10分) |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超过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扣10分。 |
说明:
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80分,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指标20分,共计100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含80分);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发生3起(含3起)以上较大事故。
三、因1起事故造成多项指标超标的,取最大分值指标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每项考核内容给定分数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抄送: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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