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定级评审、验收等程序,拟确定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管理部制氧作业区为2023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公示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10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告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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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旭东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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