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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2026年0001号)

【信息来源:非煤科  信息时间:2026-03-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执法主体执法对象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决定
12026年3月9日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毛公分公司1.-120m分段通风系统风量不足、风流紊乱、局部反向,未分析原因并调整相应通风设施;2.现场随机抽考刚升井3名工人佩戴自救器操作均不熟练,不能满足逃生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第一部分地下矿山重大隐患第45项、第49项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的行政处罚。
22026年3月9日抚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120m分段通风系统风量不足、风流紊乱、局部反向,未分析原因并调整相应通风设施;2.现场随机抽考刚升井3名工人佩戴自救器操作均不熟练,不能满足逃生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第二部分隐患排查治理第1项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32026年3月9日抚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1.-120m分段通风系统风量不足、风流紊乱、局部反向,未分析原因并调整相应通风设施;2.现场随机抽考刚升井3名工人佩戴自救器操作均不熟练,不能满足逃生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九十六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第二部分隐患排查治理第2项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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