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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探索实施“研判+执法+培训”监察执法新模式

【信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信息时间:2025-08-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这家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近期一氧化碳超限次数较以前明显增加,瓦斯也出现了两次超限,大家要对该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我查了下,该矿北风井现在的总回风量已经快要接近主要通风机的最大额定风量,我怀疑他们的主要通风机运行已处在不稳定区间,下一步,我再详细看看他们的主要通风机检测报告和矿井风量分配情况。”

这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办公楼里一间会议室传出来的资料集中审查讨论声音。

辽宁局优化调整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全年执法计划数量调减35.9%。为适应监察频次压减新形势,保障监察实效,辽宁局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实施了“研判+执法+培训”监察模式

“新监察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前直奔煤矿现场的老做法,更注重在前期利用数字矿山建设成果和基础资料数据库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判,并在研判过程中对监察员实施实践式培训,最后带着研判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必要时对新问题开展检查。”辽宁局煤监处处长介绍到。

据了解,辽宁局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面,助推全省煤矿开展数字化煤矿建设,建立煤矿基础资料数据库,拓宽了监察前期资料收集渠道。依托煤矿基础资料数据库,现场监察开展前,在驻地集中开展资料审查,并积极探索引入AI工具提升数据分析效率。

“集中审查时,监察员逐一提出疑点线索,各专业组交叉分析,融合老同志丰富的现场经验和年轻同志熟悉科技手段的技术优势,更有助于由表及里深挖煤矿安全管理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辽宁局煤监处处长进一步介绍到。

集中审查后,辽宁局驻地执法处紧密结合审查问题精准制定检查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对需要实证的问题进行实测验证,确保问题核实、核准。同时,对现场发现的集中审查未查出的问题,按程序开展现场监察,确保不漏项。

辽宁局开展的新监察模式还实现了将监察员业务培训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将煤矿“采、掘、机、运、通”等各系统分别确定一名监察员进行检查,驻地执法处全体监察人员不局限于自身所学专业,全部参与到前期的资料集中审查之中,通过深层次的逐项审查和集中讨论,既提升了监察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意愿,又提升了大家的分工协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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