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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时间:2024-0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张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组建成立以来,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狠抓安全生产“防”“管”“救”“建”四个工作环节,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强化督查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关于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烈的问题

组织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树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水平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多举措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自觉发挥安全生产参谋助手作用,每季度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议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部署重点工作任务。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主线,制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抚顺市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抚顺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系列重要文件,强风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编发《抚顺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职责及事故案例汇编》,以案说理释法,强化警示教育。结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优势,深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厚植安全生产理念。

二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主动履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季节性特点定期组织气象、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健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机制,深化普查成果运用,全面排查各类灾害隐患,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是严把复工复产和项目审批安全关。针对今年春节后企业集中复产复工的实际情况,制发《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高危企业开复工安全规范和程序,严格履行复查验收审批等相关手续,对13个矿山生产系统复产验收情况进行审核,防止企业赶工期、赶进度带病生产,助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尽快复产复工。将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的安全指导与服务,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的关口。

二、关于部分行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紧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一主线,深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督查检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2023,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是省内同期仅有的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的5个城市之一。

一是明晰监管职责边界,强化“三管三必须”落实。为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市安委办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严格遵循规范文件对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制定了《抚顺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新领域、新业态“三管三必须”责任,为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3年,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七项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杨洪波先后主持召开5次调度会会议,市安委办制发《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42份,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累计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663项,位居全省第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经营场所109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及省安委会部署要求,市安委会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抚顺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一个总体要求、三个任务分工、八大攻坚战行动、四十八项工作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市安委办加大统筹调度力度,指导各县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围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形成本单位工作方案,构建“1+8+27+N”框架体系,围绕“一件事”“一行业”“一场景”等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冶金工贸、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检维修、动火作业、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对反复发生事故、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业领域企业拉网式排查、集中治理,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万家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8427项,约谈提醒重点单位28家,停产整顿4家,有效遏制了事故发生。

四是持续推进全覆盖式督查检查。始终立足重要敏感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目标,推动建立由分管副市长和副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组,抽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包保县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督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工作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各县区政府及市直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发挥督查指导作用,加检查频次,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1631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892切实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企业班组、一线岗位和市场主体末梢。

三、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2023年,市安委办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要求,印发《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组织全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建立完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充分借鉴省内外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创立并推动落实重大隐患识别机制、企业隐患自查机制、重大隐患数据库机制、专家指导服务机制、信息直达企业机制、隐患倒查追责机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七项工作机制,促进生产企业有效发挥隐患自查自纠的主观能动作用,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市1200余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发放《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和《重大隐患倒查追责办法》5000余份,以及1.2万余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册等宣传资料,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办法》,以安委办名义先后组织3次约谈会对事故频发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针对当前受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存在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防风防火防雨防雷电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市安委办制发了《关于开展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各部门加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配足配齐日常保障人员,认真落实停产和半停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值守,按时开展相关设施设备日常巡查检查与维护保养,落实供、限、断电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总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防”“管”“”“大关键环节,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切实为我市全面振兴突破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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