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遭受局部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减产,造成一定的农业损失。经灾情核查评估,全市17585名受灾群众需冬春生活救助。截止2月1日,全市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共向17585名受灾群众发放冬春救助资金241.4万元。现将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布。
附:抚顺市应急局救灾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1.3.5抚顺市2020救灾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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