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安委〔2019〕24号)、《关于认真做好煤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抚煤监管〔2019〕34号)、《抚顺市煤矿“攻坚决战四季度再创安全最佳年”活动实施方案》(抚煤监管〔2019〕32号)等文件要求和我市煤矿监管工作计划,12月11日至12日,市应急局煤监科对泰和煤矿开展“双随机”安全检查。通过对泰和煤矿的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6项,要求该矿12月25日前整改完毕。
市煤监科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