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安委会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安委办函〔2019〕1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煤矿“攻坚决战四季度再创安全最佳年”活动实施方案》。11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煤监科按照“双随机”安全检查要求,对泰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对泰和煤矿的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5项,其中1项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其余4项问题责令11月13日前整改完毕。同时,对10月23日-24日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对泰和煤矿检查时,提出的15项问题进行复查,除1项问题整改结束时间到11月30日外,其余14项问题整改完毕。
市煤监科
2019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