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公开由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制作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57500344
电子邮箱:fssyjjbgs@163.com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8层 邮政编码:113006
二、申请的提出
1.向抚顺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指定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从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2.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指定的受理机构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提出申请。
4.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5.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附件邮寄到抚顺市应急管理局,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未主动公开,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抚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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