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按照《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双随机工作安排,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人员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对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详细检查了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配备标准及发放使用、专项经费列支及使用和培训教育等情况,并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了工作指导。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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