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安全检查

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到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冲击地压安全检查

【信息来源:煤监科  信息时间:2020-10-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021日—22日,市应急局局长李振、党委委员李大成带领市煤监科全体同志,陪同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梅树海组长等15人(专家4人),到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和检查。督查组按照《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辽煤管办〔202063号)、《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关于开展全省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的通知》(辽煤管安技〔202064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通知》(安委〔20206号)等文件要求,首先听取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东洲区应急管理局、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在冲击地压方面的工作汇报,并对泰和煤矿井下和内业资料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抚顺市及东洲区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遏制煤矿冲击地压工作给予肯定;对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在冲击地压方面发现的7条问题,责令煤矿企业立即改正,东洲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落实;专家对抚顺市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的冲击地压矿井安全论证还在进行中,待工作结束后再统一提交论证报告。

煤监科

2020102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