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系统性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辽煤管监一〔2020〕16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0〕15号)《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抚安委〔2020〕8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辽煤管监一〔2020〕29号)等文件要求,10月19日—20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李大成带领市煤监科全体同志对东洲区辖区内3家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9日检查了抚顺鑫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抚顺中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有人员值守,通讯畅通,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0日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的“瓦斯抽采达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对井下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和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8项,责令企业于11月5日前将隐患整改完毕。东洲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监管人员陪同检查。
市煤监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