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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石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具备开展安全培训基本条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应急服务中心  信息时间:2025-11-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令第44 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23《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21/T3297-2020《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实施指南》(DB21/T3569-2022要求抚顺石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具备安全培训基本条件,经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可开展培训范围见附件

 

特此公告。

 

:抚顺石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范围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附:

抚顺石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范围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可开展培训范围

咨询电话

监管部门

(监督电话)

1

抚顺石化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西葛一路12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

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024-52991210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024-575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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