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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顺城区鸿安职业培训学校具备开展 安全培训基本条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应急服务中心  信息时间:2022-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AQ/T8011-2016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297-2020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569-2022要求,辽宁省安全生产培训专家组对抚顺市顺城区鸿安职业培训学校安全培训条件进行评审。经审查,该机构具备安全培训基本条件,经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抚顺市顺城区鸿安职业培训学校可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煤气作业(煤气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抚顺市顺城区鸿安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61号。

  话:13050152456

特此公告。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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