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2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 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部委规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3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第七条第一款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告知原发证机关。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4 |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5 | 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6 | 对从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部委规章】《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部门负责。 |
7 | 对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部委规章】《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第一款 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8 | 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部委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一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涉企行政检查实行分级属地原则;跨县级区域的,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市级区域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
9 |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部委规章】《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第二十五条 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调查组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市级、县级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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