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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全省化工园区评估认定推进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我省召开全省化工园区评估认定推进会

 

  近日,省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化工园区评估认定推进会,部署推进全省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并对“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国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区都在积极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针对化工园区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完善。截至4月底,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正在按照各自职责,对31个化工园区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复核。同时,指出了针对近期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

  会议强调,要严格标准,确保全省化工园区评估认定质量并如期完成。各省直部门在审核材料时,要按照《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暂行办法》提出的各项标准,根据各自职能,严格开展审核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化工园区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限制违反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上马,进一步加强园区标准化、规范化、精益化、专业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石化行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抓住关键,积极推动“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政府系统“三落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真正把“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担起来、履行好、落到位。具体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要全覆盖,开展“过筛子”式排查,避免返工。二是要形成合力,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避免各自为战。三是要分类处置,定期研判,严厉打击,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四是要态度坚决,对所有“一企一策”处置意见要及早推进,较真较劲、动真碰硬、精准施策,决不能有权宜之计、自降标准、闯关过关等念头。五是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重点工作任务。5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档案,落实监管职责;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并落实责任;7月底前完成分类处置,上报省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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