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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压实四个责任 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见实效

【信息来源:抚顺新闻网  信息时间:2022-1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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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自2020年6月起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持续提高,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能力不断增强提供了坚实保障。

  创新安全制度 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项会议部署推动工作开展,市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相关难题,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我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执法、通报约谈、考核巡查、奖励问责等11项工作制度,确保全市三年行动“一盘棋”整体推进。三年来,各县区、各重点行业部门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任务,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市隐患“清零”行动、集中整治月、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搭建风控平台 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为把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一道关口,我市加大安全培训工作,2020年投资300余万元在全省应急系统率先购置了人脸识别、联动监考、自助制证等科技化智能系统设备,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2万多“三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着力消除危险化学品、矿山、制造业、消防、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隐患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事故发生。

  盯牢重点领域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道路交通设施是保障生产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对99座桥梁、11条9万余延长米的城市主要道路进行检测,确保通行安全。

  在保障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中,我市有序开展排查出超过使用年限、超过检验有效期气瓶7670只,同时对非智能气瓶进行更换智能阀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方面,全市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建设”内容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家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设施基本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针对乘客电梯年久老化问题,市政府投资170余万元,对新湖国际二期42台老旧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解决了困扰群众多年的历史遗留安全隐患。

  为保障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三年来全市在完成231个新建小区消防车道施划的同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127次,清理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车辆267台,督改隐患问题371处。

  在确保危化品安全工作中,市危化专项整治专班多角度采取措施进行治理,聘请国家危化品协会专业团队和专家,对化工园区33家企业进行“体检式”全面检查,为隐患整改开“药方”,成立了抚顺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交叉互检工作专班和检查组,出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152个重大危险源实行全覆盖实时动态监管。

  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是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年来,我市在矿山生产中实施智能化煤矿开采和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关闭非煤矿山等举措,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强化涉爆粉尘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市推动7家粮食仓储和加工企业施行属地监管,明确企业风险源,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同时持续强化对涉爆粉尘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持续推动整体安全水平巩固提升

  据了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检查24738处,发现一般隐患24612处,已完成整改22501处;重大隐患126处,已完成整改125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50余次、梳理突出问题52项、制定制度措施28项,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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