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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信息来源:煤监科  信息时间:2022-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1号)《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煤管安技〔2022〕28号)和《关于印发〈抚顺市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应急〔2022〕22号)文件要求和监管执法计划,7月6日—8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李大成带领煤监科全体,聘请两名煤矿专家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检查西部区第十六工作面(采煤工作面)、-440m水平中央水泵房、-530m水仓及矿调度室、主要通风机房等地点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任职资质、矿领导带班等相关内业资料;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0项,其中第1项、第2项、第3项拟立案调查,其余17项责令改正。

   市应急局煤监科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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